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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6-04-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5年,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保障改革,以改革促进法治,完善深圳教育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打造教育法治的“深圳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重视制度建设,统筹规划教育法制和改革

  (一)《深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获准实施。2015年,我局起草和反复修改完善《深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综改方案》),深入研究和梳理我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思路、任务、举措和所需政策支持。5月,《综改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8月,《综改方案》经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9月,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向教育部提请备案批准我市实施《综改方案》。11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市政府,正式同意《综改方案》备案实施,深圳市成为全国唯一获教育部综改方案备案的副省级城市。我局获得中央教科院颁发的《综合改革优秀案例奖》,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模式获得深圳市改革创新奖提名奖。

  (二)以法治建设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我局将教育法治纳入一流法治城市和深圳改革发展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印发实施《深圳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全市共有101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20所学校已被确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另有14所学校拟推荐为2015年省依法治校示范校。11月,组织对新申报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48所学校进行了实地考评,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将达到150所,占全市中小学总数的22%。我市中小学校中依法治校示范校比例居全省榜首。

  (三)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2014年底出台《深圳市中小学校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和《深圳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出台《深圳市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系列配套文件,探索创新现代学校制度的地方实践形式,为教育实现管办评分离打下基础。出台《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学校中的应用指南》,组织开展卓越绩效管理试点基地学校和试点研究项目申报评选,共评出7所基地学校,试点学校(单位)增加到108个。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已有15个单位获得市、区长质量奖。近年来,在评定市长、区长质量奖过程中,教育系统是全市公共服务领域中最先参评、参评最多、最早获奖、获奖最高的行业。

  (四)不断梳理和完善权责清单。在2014年权责清单清理的基础上,我局不断梳理、完善行政职权清单,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并与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沟通,编发了《深圳市教育局权责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各项事权的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形成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另外,经本局专题会议审定,我局拟将行政职权从7类74项减少到6类29项,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再次缩短15%(有些项目甚至缩短20%)。

  (五)不断完善内部事务管理机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编印了《深圳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常用政策文件选编》(上、下册),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深圳市教育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教育局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我局内部各事项管理机制和制度。

  (六)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采取座谈会、专家咨询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提交审议前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按照要求将规范性文件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并在市政府公报、报纸等法定载体上发布。2015年,我局共制定了3份规范性文件,分别是:《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深教〔2015〕354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监管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5〕2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教[2015]395号),全部都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经过征求各方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等程序。同时,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按照市政府、市法制办、市编办的要求部署,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我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法律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制定了《深圳市教育局会议制度》、《深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深圳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对涉及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于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我局积极采纳。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2015年,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5项,分别是:《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深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监管暂行办法》、《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学校中的应用指南》、《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其制定过程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

  三、严格行政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做好教育法律法规实施评估研究。与华南师大合作开展深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研究工作,总结深圳教育法规规章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深入思考当前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积极借鉴国(境)内发达地区地方教育立法的先进经验,探寻加快法制体系完善的基本对策,明确深圳教育立法的发展方向,为突破教育管理困境和实现深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支持,并形成了《深圳市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体系研究》和《深圳市教育十年立法规划建议(2015-2015)》。

  (二)提升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不断规范教育行政处罚工作,提升其法治化水平。一是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按法定程序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协作机制,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规程》、《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深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操作规程》和《深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执法文书常用格式范本》等4份规范教育行政执法文件,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委托,与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续签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市法制办联合举行公务员执法证、听证员证培训,全局已有4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五是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录入、归档制度。2015年,我局共向由本局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发出整改通知56份,无行政处罚案件。各培训机构接到通知后,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指导福田区教育局做好教育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福田区教育局按照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符合依法行政原则、适合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福田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体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我市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四、做好复议诉讼工作,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贯彻执行宪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完善,对行政机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组织公务员进行了针对性学习培训。2015年度,我局有1宗行政诉讼案,经过调解,原告最终撤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我局均按照程序和规定及时的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

  (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水平。我局高度领导干部重视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规定,促进局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2015年,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共4次,依托“深圳干部在线学习系统”,组织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线学习依法行政知识。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每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本年度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同时将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政策法规处),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文件合法性审查、教育普法、教育改革、教育宣传等工作。

  六、创新教育普法机制,加快汇聚教育正能量

  (一)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根据市教育局与市中院签订的《法治共建——法官进校园活动协议》,推进“一校一法官”工作。4月,我局与市中院联合印发《法官进校园”专项活动通知》。11月26日,在深圳实验学校召开全市法官进校园工作会议,开展法官普法教育活动。

  (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第9届“深圳校园法律文化节”、宪法学习日活动、大学生普法讲师团到中小学校普法等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郭雨蓉局长到宪法晨读活动中心会场(深圳第二高级中学)领读宪法,并部署法制教育工作。与市普法办合作编写《深圳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经过四轮培训和研讨,已形成编写提纲及样章,并请深圳大学法学教授等专家指导,进行两次编审工作,并且听取了教育部法制办意见。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开设普法栏目,按时发布普法信息。

  (三)开展“六五”普法总结与验收工作。举办“六五”普法成果网络展览,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出展板62块。2015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检查组检查我市教育普法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11月12日,副市长刘庆生率队进行“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对我市教育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机制健全,注重实效,亮点频出。重点突出,注重创新,充分结合学生群体的特点,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课程普法、基地普法、活动普法、网络普法、双微普法,普法内容丰富、手段多样。同时,市教育局还注重与公安、法检、税务等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在建设法治校园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深圳市民法制素养调查中,我市青少年法制素养在各类人群中排名第一。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不断提升教育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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