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普法宣传各方面开展建设,牢牢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现将2015年我局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内容报告如下:
一、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卓有成效
(一)市人大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阅读条例》
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保障市民阅读权利,我局牵头进行《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条例》立法工作。2014年3月,我局专门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写作小组,经过广泛研读资料、分析深圳市民阅读实际情况及实地调研,反复修改,《条例》于2015年初进入人大审议阶段。2015年2月27日和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条例》进行了一审、二审。二审后,在充分吸收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提交三审审议。2015年12月24日,《条例》获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得获得通过,将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二)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我局上报的2015年立法项目《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文化条例》得到市政府、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先后被市法制办、市人大列入立法调研计划,是市政府2015年保留的十个立法项目之一。为此,我局成立了《文化条例》立法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政策法规处、执法协调处参与,并吸收市人大、市法制办专家组成。2015年下半年我局启动调研工作,实地走访文化执法部门获取第一手资料,为明年的条例起草工作作做准备。
(三)出台《深圳市鼓励社会资本捐助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为规范捐助公益文化体育事作行为,今年我局制定颁布了《深圳市鼓励社会资本捐助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办法》(见深圳市政府公报2015年第40期总第944期)。
另:为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市财政委还联合我局根据中央、广东省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见深圳市政府公报2015年第23期总第927期)。
二、深化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创新审批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今已持续了多年,在项目清理上,我局已经尽可能地下放或转移,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仅保留8项;而在流程优化上,经梳理,我局发现现有“印刷境外一般出版物”行政许可事项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出版物纸质样书的规定已经不适合当前的信息化形势。为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节省资源,我处对该事项所要求的审批材料和审批流程进行了改革:将原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出版物纸质样书更改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交出版物的纸质样书或电子文档。2015年9月,我局通过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提交市编办,要求将申请材料修改为“出版物的纸质样书或电子文档”,现已审核通过并开始实施。实施此项新规有以下好处:一是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据印刷行业协会估算,此举将为全市印刷企业每年节省千万元以上的开支;二是可以避免我局要保存大量纸质样书,从而耗费大量行政资源;三是促进了审批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推动各项业务审批的信息化进程。
(二)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在终端普及、移动互联全面覆盖的今天,以上网为单一业务的传统网吧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压力。自2014年以来,我局开展了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工作,一是提升改善上网服务场所的环境和形象;二是鼓励多元化经营;三是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四是鼓励连锁规范经营。转型升级也诞生了许多新的经营形式。比如“网咖”形式,即“网吧+咖啡”的简称;还有“网公”形式,即网吧与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另外一种是“网竞”形式,即网吧与电子竞技相结合,走专业化路线。同时,我局注意加强对网吧从业人员培训,引导新设立新装修的网吧按照转型升级要求进行装修和管理升级,完善网吧管理政策,积极宣传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百家上网服务场所完成升级,形象和经营业绩都有较大提升。
(三)强化审批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按政务办的统一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窗口管理制度》,从人员管理、事项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提供、服务流程、服务评价六个方面对窗口工作制度进行了规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订了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分工责任制和出版物样书管理归档制度;针对“境外一般出版物审批”这一重点工作,为提高对内容把关的水平,加快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我局从外事保障中心聘请了一名外语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境外出版物审读工作,发挥了较突出的作用。
(四)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共享。配合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的建设要求,我局积极完成市政府有关网厅建设的各项指标工作,包括:指定专人负责“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系统”的维护工作,通过该系统与网厅实现事项相关信息的同步更新;通过网厅实现审批数据和政务信息资源实施共享,除去一个即来即办件事项,其他19个事项全部实现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达98.91%;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我局政务信息实施上传至平台,并通过平台的共享数据调取其他单位的证照信息,基本实现申请人到窗口办事无需带证照原件即可办理事项;通过物流快递手段,申请人只需要到一次到窗口即可把业务办结。
(五)加强对各区文化市场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了文化市场审批交叉检查。我市市级文化市场上已经实现“零审批”,在文化市场审批工作上已经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把握、制定政策、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而区级部门则加强微观控制、具体操作、依法行政、增强执行力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市、区两级审批管理体制。今年我局召开了多次全市文化市场审批(联席)工作会议,将上级文化部门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等及时落实到各区,并积极指导、监督各区做好文化市场的审批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开展完成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交叉检查工作:各区局各选派1名负责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组成三个检查工作组,以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交叉检查工作小组的名义到指定区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组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报告,检查行政审批案卷及相关资料,收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并按照《广东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对被检查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向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交叉检查工作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三、理清职权,提高效率,建设一流法治政府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动态化建设。去年以来,按市编办、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对本局的对外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权责清单上报审核,并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了权责清单系统的填报和发布。下半年,市政府先后公布了两批取消、转移、下放事项,其中涉及我局权责清单的有二十余项,我局迅速地在权责清单系统中进行了修改;另外,部分保留事项的审批条件、审批材料等发生调整后,我局也迅速地通过权责清单系统进行了修改、上报和更新,实现了动态化。
(二)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自2011年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合同审查、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还要求法律顾问承担我局部分法制培训职能,根据我局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今年我局由法律顾问对全局进行了合同法、行政诉讼法、最高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证据规则等方面的培训,收获了较好的效果。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我局目前仍然保留的行政执法只有旅游行政执法。今年我局加强了旅游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旅游场所执法检查近179家次,查办案件7宗,罚没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宗。开展赴港澳游团队业务、泰国游低价产品等多个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旅游投诉调解处理,妥善解决投诉287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并保障当事人提起听证的权利,局法制部门也通过听证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力保在行政执法中不出现违法现象。
(四)转变职能,强化宏观管理,完成深圳文化市场发展报告的编撰工作。我局今年还完成了《2014年深圳文化市场年度发展报告》,其中涉及的经营类型包括: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艺术培训、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八大类。报告调研了我市上述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014年的情况,如经营数据、从业人员等,市场的总体规模、基本特征、创新发展、行业发展趋势与前景等。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许可数据分析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努力做到统计全面,数据真实,分析准确。
(五)运用现代技术提高管理效能,用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文化部开发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我市已于2014年10月底正式上线。按文化部要求,自平台上线应用之日起,所有新增审批业务工作必须通过平台办理,所有证照、文书经平台打印方可生效。我局积极指导各区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经营主体存量主体数据的激活,通过平台打印统一的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当前,我市开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激活工作的情况较好,激活率达98%,排名全省第二。
四、紧扣形势和重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和教育
(一)普法工作制度化。一是制定并印发局系统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分解年度普法任务至责任处室,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全面实施《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条例》内容的贯彻落实,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三是在《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阅读条例》三审通过以后,立即着手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阅读条例》媒体宣传工作方案,抓紧其正式实施前的三个月时间开展法规宣传。
(二)深入做好《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宣贯工作。2015年是《健身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去年底已制定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工作方案》、《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局相关处室除完成制定制度、开展活动等工作外,更是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健身条例》进行宣传和普及,倡导市民科学健身,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主要方式有:一是充分发挥我市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等主流平面媒体开展《条例》宣传;二是在每年开展的新年步步高登山活动、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市民长跑日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三是调动各体育协会,在组织的日常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对《条例》进行宣传;四是加强对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各体育协会工作人员、健身场所(馆)负责人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普及《条例》知识,增强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促进《条例》有效落实。
(三)继续强化新《旅游法》的宣传工作。新《旅游法》实施至2015年已经有两周年,但是结合旅游市场的形势,特别是下半年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形势,我局认为有必要将新《旅游法》继续作为强化宣传的重点,因此在2015年11月及“12.4宪法日”期间,我局有意识加强了对新《旅游法》的媒体宣传力度,安排了广播电台交通频率10秒、15秒宣传广告滚动播出以及在深圳商报连续三期半版连载《旅游法》普法宣传文案;此外还创新地通过客家手机报的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连载宣传。
(四)圆满完成2015年法治惠民工程工作。我局“法制文艺创演进社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是每年公益文化进社区活动的组成部分,自2013年实施以来,得到基层百姓的普遍欢迎,演出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局2015年度继续实施“公益文化进社区”工程,并进一步扩大演出节目的法治内容和覆盖区域,全年共举办法制宣传专场演出30场,演出地点覆盖了全市各区(新区)。
(五)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关普法、学法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面学习计划中,利用培训、讲座等方式每季度安排了1次法规政策学习,同时按照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法制在线学习。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今年我局开展了两次全局的法律知识培训,其一是紧密联系工作需要,举办了局系统合同写作培训课程,邀请局法律顾问授课,为具体负责起草合同的部门人员培训签订各种事项合同涉及的法律知识;其二是结合我局实际遇到的行政诉讼事项,邀请法律专家为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最高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诉讼证据排除规则等内容。这两次有针对性的法律实务培训讲座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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