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深圳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考评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6-04-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深圳市2015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深绩委〔2015〕2号)等的工作部署,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创新法制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普法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相关情况,2015年,我委严格遵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工作规程,牵头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公报分别发布了《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15〕1号,政府公报2015年第31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15〕2号,政府公报2015年第40期)等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决策方面

  2015年,我委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行政决策程序规范。

  我委不断完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目前已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规章制度汇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制度》、《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活动管理制度》、《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种发文格式参考范本》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基本做到“办事有据可查、工作有章可循”。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根据《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制定完善我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委党组(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委务(扩大)会议三个层次的分级分类决策议事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我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三)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明确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决定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建立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15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自来水价格政策等都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同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或组织听证,确保决策内容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的重点工作方案》和《2015年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部署要求,2015年我委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我委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提升我委干部法律素养。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开展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和落实年度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各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招投标法》、《价格法》等法律知识。

  二是认真组织好各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学习。以业务处室为学习单元,拓宽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认真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学习和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的请业务处室负责人作辅导报告,不断提升业务处室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举办和参加法制讲座。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部门举办的法律讲座和培训。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我委还积极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市纪委、市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教授前来授课,为党员干部讲授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展形式多样的自主学法活动。积极倡导全委干部职工工作之余收看《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法治栏目,培养法律基础意识,掌握一定法律知识,逐步学会运用法律视角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参加市法制办、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举办的各类法制知识竞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四、普法工作方面

  2015年,我委根据全市普法工作计划制定我委普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历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开拓思维、大胆创新,积极尝试适合我委工作实际的普法宣传新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利用多种媒体提升普法效果。

  2015年3月3日,我委副主任吴优参加《民心桥》节目,重点讲解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政策,并现场解答了市民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政策,部分价格政策调整的问题。对委门户网站中涉法栏目进行了集中整合,在“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中设置“法制宣传教育”专栏,使公众通过网站不仅能及时获悉最新法律法规,而且能查到以往国家、省和市颁布的发展改革政策法规。同时,积极尝试利用新媒体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公布关系民生的热点政策。

  (二)运用新形式丰富普法活动。

  一是开展有发展改革特色的宣传活动和普法专题讲座。为普及未来产业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2015年3月12日和2015年9月16日,我委分别举办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贷款贴息方式)”宣讲会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股权资助方式)”宣讲会,吸引了包括银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机构在内的近50家单位参会。为突出“绿色、节能、环保”,逐步打造全国一流的电动节能汽车推广城市,我委于2015年12月9日在市民中心会议室召开电动节能汽车应用推广政策宣讲大会,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委于2015年12月15日在南山高新区软件大厦召开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政策宣讲会,深入解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政策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吸引了近20家企业参会。

  二是积极做好普法信息发布。对委门户网站中涉法栏目进行了集中整合,在“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中设置“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新信息,并鼓励业务处室及时更新国家法律法规、广东省法律法规、深圳法规、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等内容,使之成为我委普法的重要阵地。

  三是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2015年6月13日至19日,我委集中开展了节能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以专题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委积极协调宣传参与单位,汇总整理相关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资料,并将节能宣传周活动资料报市政府和国家发改委。

  四是缜密部署“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确保2015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成功举办,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我委明确专人落实“12.4”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普法队伍的培训,要求每一个宣传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争当依法行政的榜样。2015年12月4日,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投资机构和控排单位对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则的了解与熟悉,我委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所大厅举办关于《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碳市场投资机构和控排单位的近30名企业代表,共同交流探讨《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碳市场配套规则。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