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鹏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总体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行政审批服务便民高效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为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领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大鹏新区“三岛一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出台了《大鹏新区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重点工作方案》,通过重点专项行动的方式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努力使一流法治成为新区新时期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研究,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方向。规划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新区实际突出生态法治建设,将建设目标具体量化为操作指标,分阶段持续推进。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实效,委托专业机构对新区直属单位、驻区单位和办事处在内的22个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从内部管理、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学法普法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新区成立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不足,找准今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难点。
(二)夯实基础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新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开展讲座和交流研讨,使领导干部自觉养成合法思维、程序思维和责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人民群众这个“普遍多数”,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新区政府在线开设法治大鹏专栏,在“爱大鹏”微信公众号中设置“大鹏普法”专栏,借助网络和微信平台互动性强、传播面广的特点,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依托城市公交候车亭特色平台投放法治公益广告,编印系列普法宣传漫画,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通俗易懂地介绍法律知识,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开展“以案说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财产纠纷等典型案例,采取现场辩论的形式展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通过生动的“以案说法”形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理解法律知识,提高普法宣传的体验感和参与度。三是抓好“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人民调解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普法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完善普法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执法告知、以案释法制度,使法治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效果与普法效果双提升。五是对新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议题面向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了解辖区群众诉求意愿,为新区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健全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行政决策,分别规定相应的程序。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使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更加完善、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更加明确、行政决策行为更加规范,增加了决策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科学性。出台《大鹏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集体审议、专家咨询论证、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听证、风险评估等做出了全面规范,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事先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构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与意见征集平台,不断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和方式。组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开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并探索建立风险沟通机制,尽可能降低和化解决策风险。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性,未通过新区法制部门审查的重大事项,不提交审议,不作出决策。
(四)强化制度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立、改、废、释”程序,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备案、统一清理、统一评估”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通过对2015年以前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35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根据梳理结果更新了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公开发布,通过目录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推动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变“闭门造法”为“开门立法”,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大鹏新区鼓励拆迁安置户籍人员创业扶持办法(试行)》、《大鹏新区集体经济“一区一策”实施方案》、《大鹏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奖励办法(试行)》等一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有力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四是拓展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渠道,编印《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公报》,及时刊印新区管委会及其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社会公众查阅。
(五)优化审批程序,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整合新区、街道和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机构资源,探索建立以市民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一窗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新区范围内全部审批事项一站式受理,区级行政服务窗口和25个社区服务窗口通理通办。二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社区平台形象,梳理社区平台可办理的55项服务事项,逐一建立标准化的办事指南。三是改进政务服务,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出台《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延时服务制度》、《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等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开设政务审批材料邮政服务,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便民高效。
(六)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证备案审查,对新区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梳理,新申请行政执法证25件,换证22件,注销不合格执法证3件,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一评查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程序,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实施自我评查与监督评查相结合。先由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我评查发现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再由新区法制部门邀请专家组成评查小组对自评结果进行监督复评。评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执法案卷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执法单位及时整改,评查结果纳入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体系,对新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督察制度,新区法制机构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整顿行政执法作风,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面向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邀请行政执法领域资深专家进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专业业务培训的同时,还邀请专家讲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情绪管理”等心理辅导课程,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心理素质,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七)立足区位优势,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
一是将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和理念落实为法律性规范,贯穿于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各方面,加强生态文明改革决策与法治保障相衔接,紧沿法治轨道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授权规范。二是创新生态资源环境法治化监管体制,整合新区生态环保、水务、林业、农业、规土监察、海洋渔业、渔政海监等行政执法资源,组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机构,集中履行生态资源环境执法职能,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三是探索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结合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科学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保护责任的履行状况。
(八)完善法治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即来即办、应援尽援”的原则,全年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8宗,为受援对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定期深入社区、工业区及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慈爱之心撑起正义蓝天”、“爱相随,法相伴,风雨同行”等主题活动,派发《大鹏新法律援助指南》、《大鹏新区常用法律知识一书通》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有效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二是深入推进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统一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印制社区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卡,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拓展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时间和空间,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顾问服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成新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年参与调解纠纷778起,调解成功案件723宗,调解成功率达92.9%,涉及金额1102.41万元。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九)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一是研究制定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以专职法律顾问团队为主,有选择性的实施外判制度”的政府法律顾问运作模式,着力打造和培养高素质的专职法律顾问队伍,逐步实现政府法律事务相对集中处置。新区各单位全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专项法律顾问。二是聘请社会知名法律学者、资深律师组建新区法律专家库,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并提供法律意见的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和重大投资项目63项。
一年来,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目标,还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新区各方面基础较为薄弱,经济社会欠发达,法治化治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制度建设仍需不断完善,个别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仍不够科学合理,存在行政权责不明晰的情况。三是政府法治机构还需完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16年,新区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总体目标,努力探索生态文明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服务一体化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和创新发展普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查研究,探索重要规范性文件集中起草模式,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拓展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行政管理对象、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健全意见反馈机制。
(二)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依据梳理工作,统一公示行政职权依据,严格推行行政执法法治化,实现行政授权法定化、行政委托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外部监督新模式。
(三)进一步加强新区特色普法工作,针对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等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继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依托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选取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联系的角度,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面。
(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行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加强对新区及各部门外聘法律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服务质量考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新区实际,升级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根据服务需求、条件和水平,健全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站点和便民窗口建设。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形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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