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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6-04-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5年,新区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和《深圳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5〕2号)的工作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新区依法行政,全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统筹,抓好新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工作方案落实。2015年,市委要求全面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为确保相关工作落实,新区制定了《坪山新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新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方案》共涉及政府职权规范化公开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普法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内容。为了便于实施,新区将方案细化为8类71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和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各牵头单位每月上报工作进度,新区法制机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此外,新区将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工作任务纳入新区督查范围,由新区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督查,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含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在新区政府绩效中的权重从去年的4%提高到了8%。

  截至目前,本年度新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71项任务中,除3项因工作实际情况经工作例会讨论同意调整取消外,其余68项均按计划完成。新区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组织召开了专家现场考评会,考评会特别邀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等11家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组成专业的评审专家组,对新区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这是新区首次引入第三方现场考评的方式对新区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得到了专家和被考评单位的高度肯定。

  (二)强化权力监督,编制和公布了权责清单。在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完成新区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公布,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事项2274项;完成《2015年坪山新区经济领域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和公布,涉及16个门类,共计104项。同时,为确保权责清单信息与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对接,实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新区以坪山新区权责清单为标准、以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管理系统为对照,就统计口径、名称规范、办理时限、事项分类等要素信息进行了一一比对,主要涉及行政服务大厅7家区直进驻部门共461项政务服务事项。

  此外,新区积极搭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综合平台,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自动采集、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等,全面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促进部门的廉政勤政建设。目前,坪山新区绩效管理与电子监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已完工,项目变更、网络及数据对接、大屏更换及调试、试运行准备等工作也已经完成。

  (三)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修订并公布了《坪山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了新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特别是强调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除在行政系统内部征求意见外,还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行政管理对象、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在提交管委会审议前,应当经新区法制机构审查。截至目前,新区法制机构共审核新区及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40余份,其中以新区名义发布的7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市法制办备案。

  (四)规范决策,制定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了《坪山新区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坪山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坪山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则,对决策事项的启动、决策草案的拟定、决策的审议、决策执行、执行后评估等环节的承办部门、操作程序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需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健全《坪山新区重大民生决策群众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民生事项公众决策咨询机制,目前,坪山新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马峦山节假日车辆限行方案等事项已经过咨询,参与决策咨询的群众代表累计160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60余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严格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涉及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等9个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行政处罚案卷,涵盖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卫生监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等行政处罚类型,涉及案卷752宗,其中31宗进行了重点评查,从评查结果看,大部分执法单位基本做到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罚、处罚结果公正合理,且案卷材料齐全、案卷清晰,行政执法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较上年度有明显提升。

  除加强案卷评查外,新区还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区执法人员的培训,其中“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是新区创新的培训教育模式,通过对城管执法、规划土地监察执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评析,强化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认识。新区还积极探索执法人员轮岗制度,本年度共有8名同志在新区范围内跨部门交流,1名同志抽调到龙岗进行跨区交流。

  (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多举措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方面,借助坪山电视台、政府在线网站、公交车候车亭、室外广告栏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在坪山电视台投放了一批普法案例视频节目,内容包括普法公益广告、普法栏目剧、典型案例评析等,每天固定时段播放;通过“短信普法平台”发布系统,定期向群众发送时效性强、便于理解记忆的法律知识,2015年以来已发送24期共170余万条短信。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开设了“宪法在我心——坪山新区宪法宣传专题”,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邀请多家律师事务所为新区进行了两次模拟法庭和一场以案说法讲座,参加人数多达300余人,在人民网、深圳特区报、深圳ZAKER客户端、深圳晚报微信公众号和律协党刊等媒体平台上都进行了新区法治建设的宣传工作。2015年11月,新区还应邀参加了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主办的“法治政府与廉政制度建设研讨会”,并作了主题为《以公平正义的“善治”理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发言,得到参会专家的高度关注和肯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法治内容,邀请深圳市委党校副教授许剑波进行“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专题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唐尧为新区领导干部开展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组织四期科级干部、处级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共83人参加了专题培训,开展职员、雇员和临聘人员入职培训班,将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法治惠民生。作为全市两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点之一,新区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以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办事处法律服务中心为载体,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覆盖全区的“三位一体”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属2个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坪山、坑梓)、23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个U站服务点,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已形成。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5年6月16日挂牌,主要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服务引导、企业法律咨询、青少年、妇女权益维护、涉访涉诉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等,确保群众能在一个平台上,享受“综合性、一站式、超市化”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新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累计为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38宗。其中,处理接访咨询685宗,审查合同35件、调解纠纷65起,参与和受理法律援助107宗,大多为劳资纠纷和工伤赔偿案件,有效解决了群众遇到的急难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律师专长,新区还成立了一支70多名的律师服务志愿团,根据需要为新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目前,一部分律师已经进入新区U站,免费为居民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和提供“坐诊式”法律咨询,这是全市第一家法律服务进U站。自10月份进入以来,累计派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卡100余张,提供现场法律咨询80余人次。

  (八)加强新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新区已初步形成1+3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其中“1”指新区法制机构,“3”指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组成的3支法律顾问团队,分别服务新区领导、新区管委会及新区各部门。“1+3”的法律服务团队,深度参与新区及区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对《坪山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办法》、《沙湖“整村统筹”土地整备框架协议》等合同、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新区环境园等项目涉及法律问题的处理。二是全面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全覆盖。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等三家律师事务所派遣具有1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进驻全区23个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新区23个社区均为社区法律顾问安排了办公场所,并在社区设立了公示牌,将社区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服务时间、岗位职责向社区居民公布,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自进驻社区后,各法律顾问现已累计处理接访咨询722宗,审查合同35件,调解纠纷65起,参与法律援助17宗,极大地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除日常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还参与处理社区突发性矛盾,为维护基层稳定提供强力支持。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层面,明确由新区法制机构负责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新区各部门、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工作。同时制定了《深圳市坪山新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新区管委会及新区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担任法律顾问的资格及其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实现了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社区法律顾问层面,制定了《坪山新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明确规定法律顾问每周至少进社区1天进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坐诊式”法律服务(不少于8小时);两个月组织1次法律大讲堂;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每季度到社区1个居民小组实地调查。

  (九)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新区管委会2015年共受理了三宗行政复议案件,未涉及以新区管委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三宗行政复议案件案由相同,均为申请撤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中两宗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一宗已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新区法治建设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新区多次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但是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还是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加以健全。一些社会问题之所以发生,并不一定存在行政违法现象,有时候与相关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够透明也有关系,日积月累,最终导致一些偶然现象变成了必然事件。比如2014年,新区就曾经因信息公开问题发生过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虽然最终因原告未到庭,法院作撤诉处理,但案子本身所折射出的信息公开问题应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再比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发生也都是与信息公开不及时或者不透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二)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是新区吸引更多企业加盟,留住各种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新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力、法律监管不到位、企业内部调解组织不健全等原因,新区企业目前恶意欠薪、老板逃逸拒付工资、工伤赔偿纠纷等恶劣现象时有发生,群众自觉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问题意识不强,个别现象最后逐渐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有一些薄弱环节。新区为了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志愿服务团等方式在各个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两个月组织1次法律大讲堂,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每季度到社区1个居民小组实地调查,详细了解居民法律需求。但实际上部分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不高,即使律师们事先征求群众意见,针对其法律需求开展相关法律讲座,依然效果不佳。“信访不信法”观念的改变任重道远,现实的困境也凸显了基层法治建设环节的薄弱。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新区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新区实际,通过不断提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随着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则的印发,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制度建设已趋完善,接下来,新区将在落实上下功夫,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通过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新区各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问题,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对涉及重大社会利益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未予采纳的,应当以适当方式说明理由。认真践行“以民意促民生”的群众路线。围绕群众关心的事项,把重大民生决策咨询会开在街道、社区基层,建立群众咨询机制,拓宽群众意见收集渠道。先选取相关社区试点召开,逐步在全区铺开。

  (三)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系列活动,培养新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让政府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及时介入新区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通过政策宣讲、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等方式逐步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

  (四)完善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拓宽服务领域,争取年内完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的增设。结合新区律师服务志愿团活动的开展,让律师服务志愿团律师进驻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新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新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的具体部署,遵循精简、高效、优质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新区现有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优化人员结构,以新区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常规法律顾问队伍,为新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六)进一步强化新区普法工作。针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法律知识,点面结合进行普及和宣传。同时,将劳动就业、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之中,积极拓宽普法工作领域。结合新区现代市民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市民学校这一优秀平台,运用法治理念对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坪山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展开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

  

  

  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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