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做好交通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工作,制定并落实了各项制度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有关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评的总体情况和自评得分情况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照《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市交通运输委对全委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评,总体情况如下:
一是重点立法项目快速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四是行政审批改革向纵深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初见成效。
总体上看,我委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普法工作等方面共计28个指标的总体情况良好。
二、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交通立法立规,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重点立法项目。2015年,我委共计申报7个立法项目,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3个政府规章列入市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预备类项目,道路管理立法、汽车维修管理立法、综合交通标识管理办法、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改)等4个项目属于我委自行申报的立法调研项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实施,《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和《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修改)已报送审查。其余的调研论证类项目已经着手开展调研,《深圳经济特区道路管理条例》已经草拟初稿,《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已经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015年,我委共计制定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实施细则》等6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部报送市法制办审查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报审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是及时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2015年,我委根据《深圳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对我委负责实施的5部省政府规章和11部深圳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建议对我委牵头实施的11个本市法规规章予以保留,并建议修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与上位法不符、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不适应的有关规定。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主要程序。2015年,我委修改完善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调整了“1+9+4+1”廉政监督工作机制,优化了廉政审查的范围和流程,全委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引导公众参与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决策。2015年,我委先后对《2015年第二批公共汽车线路规划方案》、《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市政连接线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海滨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交通规划设计初步方案》、《深圳市综合交通 “十三五”规划》、《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深圳市二线关交通综合改善方案》、《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等10余件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对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工程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应对措施,不断完善交通运输重大事项行政决策。
三是继续加强法律审查,防范和控制决策风险。我委制定了法律事务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律审查的范围,规定所有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审议前必须经委法制部门会签审查,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阳光化和民主化,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委法制部门共审查文件1500余份,有效化解和防范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2015年,我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会议宣讲、考试考核等方式,在全行业全面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法制教育 30余次,参训人员近1000人次,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推进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化。我委以“沟通点亮服务 品质成就未来”为主题,在出租车行业开展全员培训,共培训177场35054人,其中,红的25522人,培训率97.33%;绿的9532人,培训率96.60%,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得到强化,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学法教育。2015年,我委继续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通过委党组中心先后集中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航道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我委还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次,岗位培训3次、技能竞赛1次、案例研讨10余次,对1000余人次的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2015年,在全省交通行业“法治交通知识”竞赛中,我委获得第一名。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制度。2015年,我委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与监督检查规定》、《重点道路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重要文件,开展执法监督3次,每季度抽查委属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提整改意见,并对各执法单位进行打分排名,在全委通报。
二是实施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我委持续强化“稳健执法”理念,采取听、查、看、问、方等方式,每周开展1次明察暗访行动,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每月开展一次治理公路“三乱”巡查、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监督检查、重点道路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和重点区域的执法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格规范处罚裁量标准。在梳理执法职权事项基础上,我委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现有交通执法手册,先后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新实施法规规章的执法手册,确保同一违法情节,同一处罚标准。
2015年,我委共立案查处案件共24865宗,协助交警部门暂扣或吊销非法营运司机驾驶证1512本,向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383宗,没有发生吃拿卡要、公路“三乱”等违法乱纪行为,执法绩效考核连续三个季度位居全市前列。
(五)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2015年,我委共清理出交通规划、建设、养护、道路路政、港口水运等业务板块的各类职权共计342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指导2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征收1项,其它类39项,所有的职权事项按照一事一图,绘制权力运行图,公布办理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委还建立行政职权事项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上位法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权责事项。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按照“业务链条最优化”的原则,我委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将24个审批事项授权委属单位审批,由相关单位受理、承办、审批,大大压缩了审批环节,审批总体时间减少了14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方便群众办事。在精简事项,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我委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完成了网上办事系统单点登录、交叉认证的改造任务,49个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其中行政许可100%实现二级深度网上办理,95%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网上办结率达60%,我委的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连续三个季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是加强质量监控,提升窗口服务品质。2015年,我委继续依托行政服务评价,加强全委各行政服务窗口的服务监控;每月对各窗口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截至11月,我委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近2万件,没有出现被亮黄、红牌的情况,行政审批绩效考核情况良好。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5年,我委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取证难、行政许可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业普法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交通”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对交通运输行业近期的如专车等新问题,加强出租车改革的政策研究,加强交通运输立法创新。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继续探索和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的途径和方式,确保行政决策在最大范围内形成共识。
三是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案件质量,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良好秩序。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拓展行业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观念、经营水平和服务品质。
市交通运输委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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