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和《深圳市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评分表一,G类被考评单位适用)》的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我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区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区自2014年发布了《罗湖区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全区各单位行政职权,权责清单完整准确,形成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动态性的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目前,我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对于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我区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萆案等方式公开听取了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审议之前,按照《罗湖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均经过了区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行政决策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我区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并公布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办法(试行)》,健全了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使得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权限更明确,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健全,保障了区政府及各单位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和科学民主决策。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先都向社会予以公布,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同时,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区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范,进一步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明确了决策责任,增加了决策透明度,提高了决策质量。
(三)依法接受监督。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按时办结。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能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依法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我区各级单位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同时,要求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由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其他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有效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没有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行政保障。我区制定了《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罗湖区领导干部2015年学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2015年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等学法活动不少于两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1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依法行政知识测试,领导班子成员及单位平均分均达到合格以上。每年都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布。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能够相互适应,同时我区成立了区法律顾问室,组建了全区法律专家库,制定实施了《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队伍,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依法行政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区个别单位领导对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存在误区,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着很大的薄弱环节,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际上,行政机关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对于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应真正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区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我区个别单位由于领导不够重视,执法问题突出,存在一定的隐患,不利于我区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目前,我区经过近几年来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配套制度基本建立。但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制度质量不高,没有充分体现本部门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操作性不强;有些单位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虽有制定,但主要是应付检查和考评,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地执行。
三、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6年将对全区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理念,强化技能培训,下大力气克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二)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区政府将在2015年度对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6年度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区政府将根据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的不同,特别是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合理设置评查和考评指标,健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项目设置、分值、扣分要求,完善评查和考核方式,提升评查和考评的科学性,努力做到评查和考核既能发现问题,又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又与基层实际工作相符。
(三)加强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我区“创造‘深圳质量’先行区”和“先行先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要求,以“促法治、助和谐、保平安、惠民生”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人民调解、矫正安帮,努力提升辖区居民法律素质,服务社会和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为实现区委、区政府工作总目标、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罗湖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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