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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6-04-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福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福田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区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新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快职能转变,建设职权法定的政府

  完善福田“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完善区级权责清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推行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新机制,压缩权力寻租和审批腐败空间。

  严格依规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履职。成立福田区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超越本级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严禁规范性文件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考核年度内,我区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并依规定予以公布和备案。

  二、创新决策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起草《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体系。严格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上会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位一体”的决策模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创新开门决策方式,探索建设透明政府。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实行开门工作模式,探索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多层次、多途径的民意表达和互动机制,充分吸取群众智慧,确保行政决策的专业导向、民意导向。实行民生工作全程开门办,形成年初项目“开门”选,年中由包括市民代表在内的联合督查组对民生项目进行“开门”督,年底工作完成情况交由第三方机构和群众“开门”评的“开门”工作机制,切实把民生事办成民心事。如对推动福田区人民政府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共建福田区中医院等五项涉及社会管理领域重大改革决策,在决策前通过开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等方式开展民意调查,听取公众意见。

  完善咨询论证工作,注重吸收专家智慧。严格执行《福田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程序。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在决策前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吸收专家智慧。如对红岭中学探索集团化办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推进香蜜(农科)公园项目,均在充分咨询论证后,予以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在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本年度,经区法制机构审查的区政府及各部门决策事项11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580余条,有效管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三、深化行政改革,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法制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法制专员制度,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在全区各街道、职能部门办公室设立法制专员,负责统筹协调本系统、本辖区各类法治力量,为解决疑难涉法问题、开展重点法律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为“条”,以各街道管辖区域为“块”,通过法制专员工作机制,分别清理本系统内、本区域内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和工作指引,供各级业务人员参考适用,以加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水平,强化部门决策主体责任,确保决策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政务风险。

  创新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构建行政执法机关权责体系。编制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实现行政处罚权责法定化、清单化。共清理出行政处罚事项1819项,每项处罚事项均以列表形式注明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责任等要素,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自身的职权责任,权力边界均清晰明了。二是构建行政执法流程标准体系。精简、优化行政处罚流程,对流程中重要时间节点的执法事项,制定详尽执法工作指引,引导执法人员切实依法办案。制定《福田区行政处罚通用指引》,着重对行政处罚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排除、各重要环节的程序规范等做出详尽的通用指引,以增强办案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构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限制体系。对有自由裁量权限的800余项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优化细化,形成2246项具体裁量标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后,在全市率先公布并实施《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同案异罚,重案轻罚。四是构建行政执法公示的标准体系。在福田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我区19家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裁量权实施标准、行政执法人员等基本执法信息,同时要求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对每项执法信息都制定了相应的公开标准,现已累计公开6000余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全区的能力。印发《福田区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开展“法治福田”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宪法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课程内容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及化解

  强化行政监督,完善救济途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模式,聘请高校教授、律师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福田区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重在借助外部智力独立公正解决重大疑难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委员会试行半年来,已召开四次审理会议,对12宗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审理。在区级层面,区政府法制机构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各类行政复议申请30件,转交办理1件,依法不予受理3件,依法受理26件,其中维持10件、撤销7件、经调解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理6件,3件正在办理。行政复议工作中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复议答复,以及拒不履行、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行为。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分管区领导主动出庭参加应诉,积极组织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落实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综合治理。创设“访前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访前工作室团队,建立访前甄别疏导机制、访中公开机制、访后评估机制,力促信访出口从“单一”向“多元”、信访办理工作从“被动”向“主动”、信访秩序从“乱”向“治”的转变,推动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和解决矛盾纠纷。继续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

  五、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福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福田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区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新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快职能转变,建设职权法定的政府

  完善福田“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完善区级权责清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推行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新机制,压缩权力寻租和审批腐败空间。

  严格依规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履职。成立福田区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超越本级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严禁规范性文件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考核年度内,我区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并依规定予以公布和备案。

  二、创新决策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起草《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体系。严格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上会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位一体”的决策模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创新开门决策方式,探索建设透明政府。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实行开门工作模式,探索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多层次、多途径的民意表达和互动机制,充分吸取群众智慧,确保行政决策的专业导向、民意导向。实行民生工作全程开门办,形成年初项目“开门”选,年中由包括市民代表在内的联合督查组对民生项目进行“开门”督,年底工作完成情况交由第三方机构和群众“开门”评的“开门”工作机制,切实把民生事办成民心事。如对推动福田区人民政府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共建福田区中医院等五项涉及社会管理领域重大改革决策,在决策前通过开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等方式开展民意调查,听取公众意见。

  完善咨询论证工作,注重吸收专家智慧。严格执行《福田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程序。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在决策前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吸收专家智慧。如对红岭中学探索集团化办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推进香蜜(农科)公园项目,均在充分咨询论证后,予以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在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本年度,经区法制机构审查的区政府及各部门决策事项11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580余条,有效管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三、深化行政改革,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法制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法制专员制度,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在全区各街道、职能部门办公室设立法制专员,负责统筹协调本系统、本辖区各类法治力量,为解决疑难涉法问题、开展重点法律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为“条”,以各街道管辖区域为“块”,通过法制专员工作机制,分别清理本系统内、本区域内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和工作指引,供各级业务人员参考适用,以加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水平,强化部门决策主体责任,确保决策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政务风险。

  创新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构建行政执法机关权责体系。编制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实现行政处罚权责法定化、清单化。共清理出行政处罚事项1819项,每项处罚事项均以列表形式注明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责任等要素,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自身的职权责任,权力边界均清晰明了。二是构建行政执法流程标准体系。精简、优化行政处罚流程,对流程中重要时间节点的执法事项,制定详尽执法工作指引,引导执法人员切实依法办案。制定《福田区行政处罚通用指引》,着重对行政处罚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排除、各重要环节的程序规范等做出详尽的通用指引,以增强办案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构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限制体系。对有自由裁量权限的800余项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优化细化,形成2246项具体裁量标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后,在全市率先公布并实施《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同案异罚,重案轻罚。四是构建行政执法公示的标准体系。在福田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我区19家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裁量权实施标准、行政执法人员等基本执法信息,同时要求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对每项执法信息都制定了相应的公开标准,现已累计公开6000余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全区的能力。印发《福田区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开展“法治福田”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宪法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课程内容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及化解

  强化行政监督,完善救济途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模式,聘请高校教授、律师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福田区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重在借助外部智力独立公正解决重大疑难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委员会试行半年来,已召开四次审理会议,对12宗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审理。在区级层面,区政府法制机构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各类行政复议申请30件,转交办理1件,依法不予受理3件,依法受理26件,其中维持10件、撤销7件、经调解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理6件,3件正在办理。行政复议工作中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复议答复,以及拒不履行、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行为。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分管区领导主动出庭参加应诉,积极组织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落实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综合治理。创设“访前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访前工作室团队,建立访前甄别疏导机制、访中公开机制、访后评估机制,力促信访出口从“单一”向“多元”、信访办理工作从“被动”向“主动”、信访秩序从“乱”向“治”的转变,推动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和解决矛盾纠纷。继续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

  五、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完善普法决策机制,建立普法咨询制度。设立普法咨询委员会,调动社会资源为区政府在普法方面的“顶层设计”提供“独立意见”和“专业咨询”。普咨委作为区普法领导机构的“智库和智囊团”,发挥决策咨询、项目策划、业务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四大功能和作用,帮助提升辖区整体普法工作品质。

  落实普法运行机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福田区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系列工作制度,使各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度化,普法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推动各个行政执法部门走到普法的前台,切实促进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的实质落地。大力实施“新雨计划”,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新模式。整合专业资源多形式推进“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评价法治,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善用新媒介,开展“微普法”。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平台,完成“福田普法”的升级改版及“法润福田”和“法治社区”两个微信平台研发启用,充分利用新媒介跨越时间空间的“扩散运动”特点,推进法治宣传,实现普法推送、普法交流和法律服务监督的有机对接。

  今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虽取得一定阶段性成绩,但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同福田人民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福田区政府将在市委市政府、福田区委的领导下,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福田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福田人民提供更加公平、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完善普法决策机制,建立普法咨询制度。设立普法咨询委员会,调动社会资源为区政府在普法方面的“顶层设计”提供“独立意见”和“专业咨询”。普咨委作为区普法领导机构的“智库和智囊团”,发挥决策咨询、项目策划、业务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四大功能和作用,帮助提升辖区整体普法工作品质。

  落实普法运行机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福田区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系列工作制度,使各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度化,普法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推动各个行政执法部门走到普法的前台,切实促进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的实质落地。大力实施“新雨计划”,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新模式。整合专业资源多形式推进“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评价法治,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善用新媒介,开展“微普法”。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平台,完成“福田普法”的升级改版及“法润福田”和“法治社区”两个微信平台研发启用,充分利用新媒介跨越时间空间的“扩散运动”特点,推进法治宣传,实现普法推送、普法交流和法律服务监督的有机对接。

  今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虽取得一定阶段性成绩,但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同福田人民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福田区政府将在市委市政府、福田区委的领导下,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福田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福田人民提供更加公平、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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