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内功于前 施严管于中 寓完善于后
——市交通运输委积极创新 构建强有力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近年来,随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的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面对监管对象和行为不断增加、监管压力不断增大的监管环境,2018年,市交通运输委积极创新构建“强内功于前,施严管于中,寓完善于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着力增强监管能力、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出动执法人员14.6万人次,查处各类案件3.1万宗,处罚金额1.52亿元,协助交警部门暂扣、吊销驾驶证1233本,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数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执法部门人均查处的案件数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均查处案件数量的5至6倍。因监管执法成效显著,委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近年来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环节一:强内功于前,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质量
1.完善监管行为标准。一是健全案件审理、办理、抽查评议、违章处理,执法文书领用、核销,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监管执法制度,确保监管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及时梳理和公示监管执法权责清单事项,实现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监管领域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委有行政检查事项25项,行政强制事项29项,行政处罚事项891项。
2.推进监管质量提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制定《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方案》,以建立执法案件质量标准为抓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仅2018年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7宗,行政诉讼案件72宗),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常年保持较高水平,连续两届获得全省交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第一名。
3.提高监管专业水平。一是持续编印《执法指引》42期、《法规指导》8期、《样板化案例》10期、《指导性案例》2期,以解决日常监管执法难点为导向,发挥指引文件和典型案例解疑释惑、推广经验的作用,实行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监管程序和执行结案全方位定标、对标、达标,实现重点监管领域调查指导和文书模板全覆盖。二是创新举办“法治交通”知识竞赛、执法技能竞赛和执法知识全员考试,培养既懂交通运输业务又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监管执法队伍。2018年举办的“法治交通”知识竞赛题目涵盖《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监管工作常用规定,并专门设置了委属单位处级领导回答主观题环节;执法技能竞赛设置了执法理论测试、模拟执法挑错和典型案例辩论环节,全面考核执法人员的基础法律知识、应急反应能力和释法说理水平;执法知识全员考试与执法部门全体在编人员的晋级考试合并举行,考试形式为闭卷答题。
4.刚性执行监管考核。一是明确基层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执法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法制员为执法案件质量第二责任人,将办案质量作为各项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季度和年度案卷抽查评议工作,编印《整改督办通知》14期,不定期通报法制审核、听证、复议、诉讼、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要求办案单位和经办人员立行立改。三是发挥月度、年度执法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日常考核目标与监管事项分值量化体系,突出重点监管领域的分值权重。四是细化执法日志填报制度,每周对执法人员进行工作排名和公示,每月评选“绩效标兵单位”和“绩效执法之星”,每季度评选“优秀法制员”,增强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环节二:施严管于中,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
1.突出监管执法重点。一是分析、研判监管执法权责清单事项的监管风险和社会影响,将安全事故易发、市民投诉较多的非法大巴、路政违法、非法机动车维修、非法危险货物运输、公路超限运输、非法网约车、港口及海上休闲船舶违法、客运大巴未按规定线路站点经营、巡游出租车违章、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十个领域明确为十大重点监管领域。2018年查处十大重点监管领域违法案件1.7万宗,占全年查处的所有违法案件数量的55%,在保持案件数量高位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重点监管领域案件比重,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将客运站、机场、口岸、码头等违法行为多发区域明确为重点监管区域,将重大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特别是夜间明确为重点监管时段,力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减少,提升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
2.完善随机抽查制度。一是对照监管执法权责清单事项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结合客运场(站)、出租车等11个交通运输行业板块的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抽查细则,根据经营单位不同的诚信评价等级和年度考评等级开展不同频次的抽查。二是开发建设全行业统一的“双随机”行政检查系统,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监督检查和处罚结果。三是明确双随机是原则,其他检查方式是例外,将抽查结果与信用评级挂钩。2018年通过“双随机”制度检查经营单位727个。
3.推进信用评价监管。一是出台信用建设和监管工作规定,在各交通运输行业板块分别制定实施细则,构建全委“1+N”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开展全行业信用平台前期建设工作,在门户网站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向深圳市信用网完整推送经营主体受到行政处罚、违规投标等情况的信用信息。三是与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签订联合激励、惩戒备忘录,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信用监管合力。
4.加强科技监管力度。一是成立科技执法大队,专门开展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设备改良等科技执法工作,充实科技监管执法力量。二是加大非现场监管力度,在28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治超称重设备,在21个地点安装运政违法抓拍设备,启动2个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监测设备,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在普通公路上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城市。2018年处罚非现场执法案件2596宗,全市高速公路超限运输50%以上案件占所有超限运输案件比重由开展非现场治超执法前的3.4%下降到1%以下。三是创新道路运输动态监管技术,启用新型泥头车智能化监控、防控设备和监管执法平台,通过车载直连系统实现联单管理、报警信息处理、违法违章共处、黑名单管理功能,有效加强泥头车的单车监管。
5.开展突击深挖暗访。持续开展委领导、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带队进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组成道路管养、打非治违等6个专项排查组和1个督查组,突击赶赴行业监管单位检查地点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验证式督查检查,现场听取受检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深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当场责令整改、处罚。2018年开展委领导带队监管执法督察155次。
6.健全约谈警示制度。常态化开展约谈警示,不定期对监管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负面舆情较多的经营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和意见收集,对全行业形成监管执法震慑,有效防范化解监管履职风险。2018年组织召开20余次约谈会议,约谈80余个经营单位。
7.加强监管数据分析。一是改良行政执法案件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违法数据突变情况,科学调整绩效考核目标,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度。二是每月召开执法形势分析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例会,结合信访投诉情况和绩效完成结果开展各基层执法单位监管执法效果评估,科学调整执法计划,及时补齐监管短板。
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将线索排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工作,已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39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5条。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平台开展宣传,在机场、全市高速公路、47个汽车站、180个地铁站、651家道路运输经营企业、1280处交通工程建设围挡、2350个公交站台、3374辆公交车、1万辆出租车发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海报,印发宣传手册等资料7万余份,在重点监管执法区域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
环节三:寓完善于后,补齐监管短板,形成监管合力
1.探索新型业态监管。一是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非传统领域监管执法工作的难点和热点,成立由执法部门领导牵头,业务处室和一线执法骨干组成的专项执法研究小组,探讨取证要点、法律手段和执法程序。二是面对交通运输新业态法律法规未健全、经营单位运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各方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的监管环境,大胆创新法律手段,主动弥补监管真空。针对部分网约大巴平台为非法客运经营者提供线路安排、站点设计、线下揽客,共同实施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首创以共同从事非法营运处罚网约大巴平台经营单位,为互联网客运立法提供监管经验,获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评价。三是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等互联网经营单位的检查、约谈和处罚,2018年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案件111宗,案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2.开展案件溯源监管。一是转变只注重个案稽查的监管观念,落实违法行为溯源监管方式,主动对查处的非法大巴、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案件开展延伸调查,将职责范围外的违法线索移送文体旅游、教育、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防控。二是积极开展公路超限运输装载环节、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环节溯源追查,督促高速公路收费企业落实阻截劝返超限运输车辆职责,推动执法效果向源头单位突破。2018年通过公路超限运输违法案件倒查货运源头违法装载违法案件67宗,高速入口劝返超限运输车辆3千多辆次,相关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3.大力推动协同监管。一是建立委属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按照职责明确与配合协作相结合、日常管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抄告、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联席会议等制度。2018年通过联动监管机制检查企业278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328宗。二是巩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各区、街道、公安、交警等单位严密组织“雷霆”“打非治骗”“交安18”等交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与文体旅游、教育、安监、海事等部门的监管信息互通。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货运行业反恐安全执法,依据《反恐法》查处违法案件8宗,处罚金额52万元。三是依法向交警部门移送涉嫌危险驾驶罪(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16宗,被市安委办作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典型案件进行全市通报。四是每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千宗左右,由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采取列入信用黑名单、拍卖车辆、强制划款等措施,着力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
(供稿:市交通运输委曾天林、黄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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