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委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运政执法中查处的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帮扶教育工作。打破以往重处罚、轻教育的传统模式,充分发挥监管单位、政府部门、社会三方面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建设全过程、动态化的非法营运当事人信息网络系统,预防和避免发生因非法营运当事人个人极端行为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形成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基本情况了解、引导、帮扶的工作格局。
一、开展非法营运当事人帮扶教育工作的背景和目的
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帮扶教育工作既有依法行政进程的时代背景,也有其运政执法的行业背景。当前我国的执法模式普遍以强制性执法方式为主,存在“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的弊端,而采取单一的强制性执法方式往往容易激化矛盾,处理不当甚至引发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从行政执法的行业背景来看,行政执法所面对的部分行政相对人不同程度的存在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漠、身患残疾、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等情况。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和行业现实考量,市交通运输委积极创新运政执法工作模式,创造性地采取了处罚与教育融为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手段,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帮扶教育,积极引导非法营运当事人迷途知返,引导其走向合法谋生的途径。
二、主要做法
(一)专项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为做好非法营运当事人帮扶教育工作,市交通运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每项具体工作指定分管领导、确认责任单位、责任人,设定完成时限,细化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先期由执法支队业务科室统计汇总非法营运案件信息,将非法营运当事人名单交由市政法委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分发各辖区执法大队,由辖区各大队对居住地在深圳的当事人家庭情况、居住情况、存在困难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建立信息档案。对居住地不在深圳的当事人, 由执法支队业务科室制作打击非法营运宣传册并安排邮寄以便对非法营运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
(二)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
非法营运当事人信息档案建立后,由执法支队业务科室协调市政法委为各辖区配备社会管理工作网(“织网工程”) 账号,指导各辖区大队将非法营运当事人信息录入, 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定期向区综治部门报送非法营运违法人员信息,将违法人员纳入社会教育、帮助和管理体系。非法营运当事人信息录入后,各辖区大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出租屋综管员等基层力量结成帮扶教育工作组,形成对非法营运当事人源头掌控的有效机制。
(三)帮扶教育,推行人性举措
根据前期掌握的非法营运当事人的居住信息,在街道、 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积极走村入户,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及帮扶教育工作。对于在帮扶教育中发现有家庭生活困难或特殊问题等情形的非法营运当事人,积极协调辖区、街道、社区各部门给予指导和帮扶,在法制教育起到震慑效果的同时,引导非法营运当事人积极走向合法谋生的途径。
三、帮扶教育社会成效显著
自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帮扶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委共向非法营运当事人邮寄法制宣传册2817份,上门帮扶非法营运当事人672人次,让违法当事人对非法营运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使其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害处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大部分受帮扶对象纷纷表示将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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