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于今年8月份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为做好条例审议工作,汲取国际先进城市在公园及绿化管理方面的立法经验,9月24至2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荣生带队,市城管局副局长朱伟华陪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城管局等一行六人赴香港考察学习。
此次考察学习行程两天,考察组分别与香港渔护署和康文署的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对香港郊野和城市公园在法律体系、执法程序及外判、委托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讨论,并且实地参观了香港大榄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浦岗道公园等公园的管理情况。
通过此次考察,考察组系统地了解了香港公园和绿化的法律体系,对我市绿化和公园条例的下一步修订工作有很大启发;学习了香港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建设和管理的工作经验,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为今后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考察组将进一步学习和借鉴香港的经验,更加注重绿化和公园条例立法的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使绿化和公园条例的立法工作更具前瞻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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