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送达,深圳市光明区商事调解将迎来标准化工作规范!
今年5月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司法部下达了31项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
其中,广东深圳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将挑起试点承担单位“大梁”。
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打算做什么?
建立涵盖商事调解工作流程、收费、调解员培训内容、资格认证、调解卷宗、调解工作职能等内容的商事调解领域综合标准体系;依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原则,研制在技术支撑、业务应用、管理规范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标准;组织标准落地实施,将标准落实到商事调解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建立标准实施评价及反馈机制,切实保障评价结果与标准更新完善机制关联互动;实时动态更新完善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标准体系专家研讨、试点研讨及经验分享等活动。
为什么由光明区承担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
第一,光明区拥有强大的政治基础。光明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打造了群众诉求“光明模式”;
第二,在经济基础方面,据统计,2021年度光明区GDP增长12.9%。新增152家规上工业企业、183家国家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达到84家。随着经济交往、贸易往来的频繁,经济、知识产权等商事领域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商事调解作为一项具备程度灵活、时间成本低、专业性强等优势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为当事人管理交易和建立长远商务关系奠定基础;
第三,在法律服务方面,已建成全市面积最大、功能最全、服务能力最强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商事调解平台投入使用后,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有利于开展商事调解综合标准化试点;
第四,在智慧治理基础方面,已建设群众诉求服务智慧平台系统,实现纠纷案件发现、受理、化解、司法确认及反馈闭环管理;
第五,在人才队伍基础方面,建成集区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研究中心、区调解员学院、商事调解组织等“多位一体”的商事调解平台,配备标准化工作专兼职人员,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建立标准专家顾问组,强化标准意识,提高标准能力。
延伸阅读
深圳市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Guangming Commercial Mediation Association)成立于2022年10月24日,是经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是司法部关于“广东深圳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试点承担单位。
协会主要工作领域在于推动光明区商事调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和发展商事调解制度,规范商事调解行为,全面提升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商事调解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助力光明区建设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光明区司法局、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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