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宝安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水平、提高行政复议能力,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行政复议立案到结案的整个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办理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确保行政复议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注重关键环节,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手段,在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法律顾问的力量。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活动,实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调解等手段运用,促进行政纠纷的根本解决。将调解、协调等手段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促进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相互沟通、增进理解、达成和解,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降低行政纠纷化解成本,促进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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