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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务办牵头开展投资项目法律法规梳理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日期:2018-08-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区政务办牵头组织全区相关审批部门等近70个单位,围绕“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聚焦制约投资项目推进的堵点和痛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积极提出相关修订建议84条,报市人大修订完善。(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启动工作,各相关单位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指导制定方案,研究部署工作。组建区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法律法规梳理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发梳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全区梳理工作动员会,对梳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指导工作,及时答疑解惑、明确标准;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要求拓宽思路,大胆探索。(三)广泛征集,深入探索。组织14个审批部门、20个政府投资项目单位、15家社会投资企业、20家中介评审机构等开展建议征集,形成从审批部门到服务对象、中介机构,从行政审批事项到技术评审事项、政策要求事项的全过程、全覆盖建议征集。开展形式多样的征集活动,向相关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和中介评审机构书面征集建议;分别组织社会投资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交流讨论投资项目审批存在问题与建议;区政务办深入部分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走访调研,探讨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理念和举措。(四)创新理念,破除障碍。各单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大胆探索创新审批模式,提出许多具有突破性和特色的改革建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区分于社会投资项目,另行立法,通过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等,推进审批提速提效;对技术审查事项实行“技审分离”,社会第三方按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负责审查,审批部门对第三方审查结果进行备案;在暂不具备发放正式批文或证书的情况下,审批部门采取“先函后证”的方式出具相关意见,用于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审批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审批事项应遵守的标准要求,申请人按标准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即发放证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简审批事项,合并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

(龙岗区政务办 黄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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