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圳市光明新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制度,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一是推动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三级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新区管委会、各执法部门和办事处、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单位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目标。城管、安监、查违、劳动、环水等重点执法单位及各办事处全部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常驻,每天到岗“上班”,全天候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导,实现法律顾问全程为重点执法事项保驾护航。目前新区共聘请了112名法律顾问,其中有23名专职法律顾问每天常驻新区各单位。二是实现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全程指导。法律顾问全程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执法的一般执法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给予专业法律意见,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依托行政执法“办审分离”机制,法律顾问负责对本单位全部执法文书如《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律顾问审查的行政执法文书原则上不得对外发布,从执法文书方面规范执法行为。法律顾问负责协助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从形式要件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市取得良好成绩。三是开展法律顾问介入执法释法试点工作。对条件相对成熟的执法领域以及执法难度较大的执法领域,开展法律顾问先行介入释法试点工作。城管、安监、查违、环水等部门在采取执法措施之前,由法律顾问先行介入,向行政相对人充分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法律顾问作为知法懂法的第三方,其解释相对容易让群众接受,先行介入释法普法有利于有效化解执法矛盾,促进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财政全力保障打造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2018年,新区财政部门将各单位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工作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律师行业市场平均价格作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各单位能足额聘请到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的法律顾问,2018年新区用于聘请执法法律顾问财政资金共532万元。鼓励、支持执法单位向一流律师事务所聘请高素质、专业化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保证新区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工作水平高、质量好。如执法任务重、大案要案多的新区环水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了一家一流律师事务所,派驻4名高素质法律顾问驻点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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