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光明新区举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并部署新区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新区33个年度改革项目100%按进度完成,7个国家级改革示范试点项目进展顺利,推出改革举措88项,形成制度成果97项。
当日会议上,新区改革办汇报了改革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发展和财政局、城市建设局、新城办、经济服务局、社会建设局、组织人事局等先后介绍了国家级改革示范试点推进落实情况。
据悉,2015年,光明新区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聚焦国家试点、功能区体制机制完善、基层治理、民生改革等四类改革,全年开展改革项目33个。梳理、调整各部门职能326项,梳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49项,梳理发布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2000余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总体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缩短30%;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预算资金4亿元,涉及51家单位438个项目;开展“六责联审”巡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查出审计问题18个,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900余万;制订《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0项试点任务,形成重点改革项目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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