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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两项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全国推广

来源: 日期:2023-11-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出台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建立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等两项举措被列入2023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予以全国推广。

  一、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

  深圳是全国首个授权开展个人破产改革试点的城市。与企业破产相对比,深圳个人破产改革试点的亮点之一便是成立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确定管理人资质”“建立管理人名册”等破产事务管理职责,从人民法院剥离并交由政府机构行使。2022年8月,为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稳妥做好政府机构首次牵头开展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推动出台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开创了国内政府机构建立管理人制度先河。《名册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破产案件办理特点,建立符合实际、宽严相济的管理人资质条件,全流程规范管理人名册申报评审流程和管理链条,进一步明确管理人除名和暂停任职具体情形,构建起“能进能出”的名册动态管理机制。

  2022年12月,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深圳市内外共40家机构入选名册,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个人破产管理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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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创建国内首个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 

  为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个人破产制度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推动解决个人破产申请难、申请审查效率低、申请填报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5月,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的公告》,创建国内首个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是集“普法宣传+面谈调查+申请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服务,实行“集中讲解+一对一面谈”的辅导模式;自2022年6月起,破产债务人或者债权人需参加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的申请前辅导并取得回执,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

  截至2023年11月,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共收到辅导预约2547人次,已组织辅导2466人次,发放回执1212份。申请前辅导制度的运行,切实推动解决了社会公众“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破产、是否符合破产条件、选择何种破产程序、如何提交破产申请”等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个人破产申请填报质效,减轻了人民法院审查个人破产申请压力,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于个人破产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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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继续发扬敢闯敢试、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推动个人破产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丰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实践成果和示范经验,为国家推进破产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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