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报告显示,深圳市在全国100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二。
该评估活动起始于2013年,以第三方机构的名义分步骤、连续性地对全国100个重点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全面观察和评估,至今已开展了九次评估,是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
此次评估结果显示,总得分率位居前10位的城市依次为:上海市、深圳市、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苏州市、无锡市。此外,广东省汕头市、东莞市、珠海市、佛山市总得分也进入了前30名。
此次评估内容涵盖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状况、地方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组织情况、地方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程度、政务公开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社会示范带动效应、政务服务数字化和法治化相融合程度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11个方面,对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客观地进行了评价。
深圳在所有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均高于全国平均得分率,说明深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较为均衡。其中,深圳有4个指标的得分率高于90%,分别为行政决策97.50%(全国平均81.16%)、政务公开93.16%(全国平均82.82%)、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带动92.50%(全国平均86.32%)、数字法治政府91.00%(全国平均71.25%),说明这些领域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
一直以来,深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赋予的“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为牵引,重点从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政权力监督三方面发力,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带动法治社会建设。
2020年8月,在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深圳荣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2022年,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等2项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创新举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借鉴;2023年,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7项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向全国推广借鉴。在历次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深圳均获评优秀等次,4次全省排名第一,并且实现了2020年、2021年、2022年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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