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深圳市法制办通过微信平台举行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听证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企业代表认为,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快件末端配送,且载货量高于两轮车,应允许经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路,提高配送效率,防止快递爆仓。
建议将清洁行业也纳入特定行业
7月中旬,市法制办就《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若干规定》显示,电动自行车经备案后才可上路行驶。同时,深圳拟划定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可在上述三个区域行驶,驾驶未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同时,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经备案后可在准行区内行驶。本次立法听证会的议题则包括上述规定。
对于《若干规定》中提出的 “将根据公共交通配套状况和交通拥挤程度等因素,将深圳不同区域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禁行区、限行区和准行区,除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送水送气、快递、外卖等特定行业外,其他电动自行车在禁行区、限行区范围内分别禁止和限制通行 ”这一规定,大部分参与听证的代表表示赞同,但电动车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证照齐全,且使用人遵守交通法规。
企业代表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深圳是快递大市,2017年,全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5.95亿件,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三,2018年上半年,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4.26亿件,同比增长 25.20%,快递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于电动车自行车划分区域通行,优先保障民生行业的通行,有利于民众享受更好更便捷的寄递服务。
市民代表刘伟雄认为,《若干规定》应该将 " 特定行业 " 所指范围更加具体化,不仅要包括邮政、快递、报刊投递;公共设施抢修;外卖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等行业,也应把清洁行业纳入其中。
电动三轮车是否能上路行驶成听证焦点
记者注意到,当天听证会最大的焦点为电动三轮车经过备案后是否可在准行区行驶。参与听证会的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目前国家对电动三轮车尚未出台标准,市面上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无法登记;且驾驶动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多未考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目前电动三轮车无法合法上路行驶。
而深圳发速尔快递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等企业方认为,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快件末端配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一台三轮车的载货量是一台两轮车的3倍,同时三轮车的安全性也比两轮车要高。尤其是快递行业双十一、双十二等业务高峰期间日均快件量是平时的2-3倍,如果允许经备案的行业电动三轮车上路,可以很大地提高快件末端配送效率,也有利于防止快递爆仓现象。此外,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均在允许快递行业专用电动三轮车一定范围、一定程度有限制地通行。
“ 深圳车辆过多,有时找个停车位都很难,四轮车来派件,根本找不到车位,停在路边又面临被抄牌,一台两轮电动车根本承载不了一个片区的十分之一的货物。”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表示。
市民代表杨勤则认为,放开电动车三轮车的话题本身属于悖论,深圳道路资源受限,电动车上人行道,威胁行人安全;上机动车道,又挑战机动车,不守规则,随意闯红灯等现象比比皆是。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由于充电引发的火灾也多源于电动车。对此,市民代表吴丕双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对于电动三轮车的规范管理是有必要的,不能因噎废食,可借鉴滴滴出行的管理办法对严重违章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限制。
(来源:深圳晚报记者 胡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