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不少地方城管部门不断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情式执法,虽然也收获了不少赞扬,但就直面问题症结与实际成效而言,都不如“律师驻队”来得更彻底——相信法治的力量,在法律框架内,城管依法执法,执法对象依法维权,才能寻找城市管理的最大公约数。
为破解城管执法困境,今年,深圳将研究出台《深圳市非固定场所摊贩经营规范管理指导意见》,通过有序疏导和实施证照管理,杜绝市政主次干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无序摆卖。
这些年来,城管执法逐渐成为一块“盛产”新闻的领域,各种执法事件层出不穷。3月2日,平湖街道执法队员在整治凤凰社区天河路6号“天天文具店”占道经营的过程中,遭遇一名60岁左右的当事人使用木凳狠砸、追打。这是又一起发生在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纠纷事件。
尤其是流动摊贩管理,更是典型的“针尖上的难题”。例如,执法人员劝阻小商小贩违章经营时,部分商贩不听劝告,一旦发生冲突,执法者很容易成为“有罪推定”下的“嫌疑人”。而且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些无证摊点占道经营被制止后,换个地方又重新开张,陷入“猫捉老鼠”的怪圈。
这样的怪圈也倒逼城市管理创新。深圳今年将探索并推广“疏堵结合”乱摆卖疏导管理政策,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控制、其他区域有序”的要求进行疏导点设置。为确保流动摊档“疏得进”,入驻摊档“管得好”,疏导点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入驻摊档原则上以社区现有流动摊档为限,只减不增,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群体以及自主创业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城管在2014年就首次尝试了“律师驻队”模式,即在城管街头执法的过程中,城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出专业律师常驻执法队,为执法队提供法律服务。
从中不难体会到,在深圳,法治思维已经浸润到执法的各个领域。这些年来,为摆脱整体的污名化,不少地方城管部门不断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情式执法,包括鲜花执法、微笑执法、眼神执法、举牌执法等。虽然也收获了不少赞扬,但就直面问题症结与实际成效而言,都不如“律师驻队”来得更彻底——相信法治的力量,在法律框架内,城管依法执法,执法对象依法维权,才能寻找城市管理的最大公约数。
实际上,“律师驻队”模式推行以来,在律师建议下,深圳城管队员改变了传统的执法方式,慎用对抗性手段,尽量少扣押物品,改为以固定现场证据为主,使得发生在执法现场的直接冲突和对抗大为减少。据悉,深圳城管今年将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而这,显然需要进一步增强律师在执法者与非法商贩之间的润滑剂功能。
城管执法已经成为公认的“天下第一难事”,种种社会矛盾、治理短板,都与其交织在一起。如何更好地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如何固守初衷,在法治的视野下,创造更多的城管执法领域的“深圳标准”“深圳经验”等,对深圳这个追求国际一流的城市来说,完全可以也应该肩负起更大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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