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着力优化立法机制,探索立法辩论制度,研究修订听证条例,启动立法评估条例调研工作。昨天上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这样表示。
抓紧制定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根据报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叠加优势,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坚持为需而立、立以致用,不求多、不求快,但求精、求管用、求突出深圳特色,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立法引领改革,建立和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和修改人才条例、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等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制定质量条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人口与计生条例、环保条例、规划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探索立法辩论制度
着力优化立法机制,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将是今年我市立法工作一个重点。
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提前介入调研、起草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意见,发挥好立法调研基地及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探索立法辩论制度,研究修订听证条例,启动立法评估条例调研工作。广泛开展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尊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社会氛围。
其中,立法辩论制度将是我市立法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立法中引入辩论制度,可以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利益最大限度地表达出来,不仅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而且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
加强安全领域监督
监督也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报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海洋经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轨道交通建设、特区一体化等事项的监督,推动深圳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加强对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的监督,探索建立跨界河流污染治理联动监督机制。
报告专门提出,要深刻吸取光明“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强化公共安全制度建设,重点推动违法建筑等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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