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以下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之日起算。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市普法办)。
联系人:李小姐,传真:83053944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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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以下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之日起算。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市普法办)。
联系人:李小姐,传真:83053944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