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商务局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4日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满,特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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