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 | 是否采纳 |
1 | 市民 | 建议将“第八条 担任技术调查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第二款“(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修改为“(二)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 | 部分采纳。经研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一般能胜任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等工作。同时,增加规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者优先。”将更多资深专业人士纳入技术调查官范围,以增强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查明能力。 |
2 | 市民 | 《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七条中的“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当事人可申请查阅。”建议修改成“......当事人依程序可申请查阅。”。 | 采纳。修改表述为“......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查阅。”。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