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法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11月12日通过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将收集到的有关意见建议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反馈。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 件
《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姓名 | 反馈意见或建议 | 意见处理情况及理由 |
1 | 刘某 | 针对《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中,建议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专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住托养、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助餐配餐等服务的场地设施,主要包括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长者饭堂等。” | 解释说明。 《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对我市街道和社区配建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和社区长者服务站提出明确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主要聚焦这两类设施,需重点保障其配建到位,其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作具体要求,以“等”概括。 |
2 | 杨某 | 文中关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没有明确建筑面积要求,目前也无相关文件依据,建议予以明确。 | 解释说明。 根据《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我市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会同我局编制我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关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标准仍在核定当中,将会进一步明确。届时,《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将会结合专项规划同步补充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作为建设依据。 |
3 | 陈某 | 希望政府加强对第三方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多样化的服务。 | 解释说明。 目前,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登记备案为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享受相关资助。各区也出台了专门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补贴标准可进一步咨询各区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