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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2-12-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12月09日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相关反馈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2022.12.09-2022.12.19)

序号

单位/个人

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1

市民

作为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建议在省内和省外就医时结算待遇保持一致。

采纳。对于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的医保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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