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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 日期:2023-03-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医保局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53条公众反馈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
来源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1

郭*德

将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条“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修改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采纳。

2

刘*冉

“深圳惠民保”推出后,原39元的“重疾险”是否还能购买。

解释说明,通知实施后,深圳“重疾险”不再开展。

3

李*秀、HN、罗*宸等151名网友

“允许没有参加深圳基本医保的群众参加深圳惠民保”“参加深圳惠民保不限既往症”“咨询深圳惠民保缴费标准和投保有效期”“希望报销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将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和深圳惠民保保障范围”“全体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参加深圳惠民保,保费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分担”等建议。

解释说明,均为“深圳惠民保”产品内容咨询问题,不涉及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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