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人员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陈** |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建议增加移出单位也可以按每天移出量各类型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填写,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全天都有一般固废产生、全天都有一般固废转移的情况,故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 解释说明 |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表述参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 |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建议修改为“移出单位、接受单位应建立转移联单信息管理台账,保存转移联单信息,以作为转移记录备查。”防止移出单位、接收单位有作假情况。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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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