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至6月25日,我局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和深圳市司法局官网,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公告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2条意见,全部采纳。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个人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相关说明 |
1 | 1021****4@qq.com | 根据《深圳市储备土地管理与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第八条,“地块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均已注销”这一要求适用于“已完成土地整备的土地”,建议考虑是否可适用于其他来源入库土地,并优化《办法》(征求意见稿)入库要求的相关表述。 | 采纳 | 《办法》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已完成整备的地块范围内,土地和房屋产权均已注销”。 |
2 | 建议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日常管理第(四)款修改为“制止向储备土地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防止土壤污染”。 | 采纳 | 《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修改为“制止向储备土地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防止土壤污染”。 |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合作区的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