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市安全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共收集到社会公众意见2条,相关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继续对该项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
附件:公开征集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公开征集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单位和人员 |
提出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周先生) |
作为医院,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哪些要求?建议明确。 |
未采纳。 |
已有相关内容,如“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单位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无需采纳。 |
市民(匿名) |
室外的灭鼠屋可能用“毒鼠强”,建议将“毒鼠强”等国家禁止农药列入“全市禁止部分”。 |
已采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199号,已将毒鼠强、六六六、杀虫脒、氟乙酰胺、甘氟、氟乙酸钠、毒鼠硅7种危险化学品列入“全市禁止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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