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至9月2日,前海管理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得到了市民、企业(组织)的广泛关注,现将收集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建议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王先生 |
第六条【落户奖】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建议改为:实缴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采纳 |
航运服务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的门槛较高,大部分在500万元左右。为了促进更多航运服务企业在前海集聚,适当降低实缴注册资本金要求。 |
2 |
第十二条【航运人才奖】(二)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由前海管理局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建议改为:对与在前海注册的航运服务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由前海管理局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
部分采纳 |
航运人才是指对航运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本实施细则将个人直接经济贡献作为关键指标来衡量个人贡献,本实施细则将适当降低门槛,扩大受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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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议新增加一条:对与在前海注册的航运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子女的教育经费给予一定补贴。幼儿园500元/人/年,小学1500元/人/年,初中2000元/人/年,高中3000元/人/年。 |
不采纳 |
深圳市教育局已有相关补贴。本实施细则的首要政策目标是支持航运服务业产业发展,航运业员工子女教育属于生活服务范畴,暂不纳入本政策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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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先生 |
第五条 申请机构或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前海合作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建议:取消申请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制。 |
部分采纳 |
保留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增加特殊非法人机构,如总部专属经营机构、总部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含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作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 |
5 |
第十二条【航运人才奖】(一)……国际海员指在“五星旗”船舶上工作且从事国际境外航线运输的海员。建议:将国际海员服务船舶放宽至中资和中资参股的“方便旗”船舶。 |
不采纳 |
本条政策除了对国际海员进行奖励外,还有一个政策目标是鼓励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登记为“五星旗”船舶,因此仅对为“五星旗”船舶提供服务的国际海员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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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海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建议:增加分支机构申请奖项时可使用总公司资质证书。 |
采纳 |
只有法人机构才能申请海员服务机构资质和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总部专属经营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使用总部企业的相关资质开展业务。在文中增加相关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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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议新增加一条:实施“一企一策”、特事特办。 |
采纳 |
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企业和项目,可根据具体研究给予特殊贡献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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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先生 |
第十条【国际海员培训奖】对参加培训的国际海员个人给予奖励,但又由公司统一申报,似有不妥。首先,公司已经给船员报销了相关培训费用;其次,如果船员拿到补贴后离职,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建议:直接将补贴给船员管理公司,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
采纳 |
海员在参加培训时,企业会报销相关费用,可将培训奖直接发放至企业,鼓励企业为培养国际海员作出更大贡献。 |
9 |
第十条【国际海员培训奖】除了适任证考证外,还涉及到适任证和合格证的知识更新培训,是否要纳入?另外专业技能包含哪些培训是否能具体说明,比如合格证、大船操作、电子海图等等。 |
解释 |
(1)海事局颁发的适任证书和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每四年进行知识更新,通过评估考试后,海事局予以继续发证。本实施细则的国际海员培训奖包括知识更新培训后取得的适任证和合格证。 (2)专业技能培训种类繁多,由各地培训机构发放,不便认证,暂不考虑对技能培训给予奖励。为不引起歧义,原文表述作相应修改。 (3)对取得船长、轮机长、GMDSS和注册验船师证书给予相应奖励。 |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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