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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18-08-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回复

序号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市民王某意见答复

1

3页第4行“高新区北区建筑面积由310万平方米增加到660万平方米。”中的660万平方米,应明确是指产业空间面积还是包含了如“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等各类建筑面积。

采纳

660万平方米为片区总建筑面积,包括如“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等各类建筑面积,但不包括地下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2

3页第10行“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由43.2万平方”表述应与第9页第1行“配建单身宿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其他商品住宅”描述一致。

采纳

两处均修改为“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公寓和住宅”。

3

建议在对产业用地改造中,增加改造方案:对现有土地面积折价进行现金补偿或委托。

解释

该条意见表述不清晰。

4

6页第3行“(四)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服务。”中,建议由南山区政府与光明、龙华、宝安等地对接,统筹企业在光明、龙华、宝安等地进行集中安置。确保高新园北区改造完成后,相关企业总部能如期落户北区,避免产业空心化。

解释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中已统筹考虑产业保护和企业安置工作,如企业需在南山区外的光明、龙华、宝安等地临时安置,可由企业自行选择。高新区北区改造时,南山区产业主管部门将与北区企业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确保相关企业总部能如期落户北区,避免产业空心化。

5

7页倒数第10行“五、推进步骤”内容应与第2页“二、总体目标”对应,明确总体目标相关内容的推进步骤,体现政府的魄力和决心。

采纳

“五、推进步骤”的内容已与“二、总体目标”对应,并根据“二、总体目标”明确了相关部署。

6

8页第11行“(一)道路交通优化工程。”中的内容,应高标准科学规划,快速对接各条主干、支线,地面和地下相结合,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出现“堵城”现象。建议在片区内参照“莲花山-笔架山空中走廊”建设片区内“空中绿色走廊”,建设地面红绿灯数量,提高交通效率。

采纳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的《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对交通进行专项研究,通过优化内部道路、打通对外衔接道路、优化公共交通,提前布局小运量公交云巴系统等方式提升片区交通,同时规划了片区二层连廊体系,连接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城市第二地面”慢行系统,实现平台互联互通,总体形成立体高效的复合交通系统。

7

8页倒数第3行“(二)公共设施完善工程。”,对于教育方面,应有创新开放思维。建议引入市、区优秀教育资源合作办学,明确在区域内租住员工住房的员工可以入学,增加对区域内入驻企业的吸引力。

解释

实施方案已考虑了如何完善片区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规划编制中也会对片区学位需求进行详细测算。具体的办学、招生及教学安排等方面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考虑。

张清凌意见回复

8

9页第12-14行“(四)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原文“建设高新区地理信息系统,实现高新区的企业、空间、人口、交通信息的一体化、智能化管理。”的内容修改为“基于新一代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城市信息系统(CIM),实现高新区的建筑、企业、空间、人口、交通信息的一体化、智能化管理”。

采纳

将该段内容修改为“基于新一代建筑信息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高新区城市信息系统,实现高新区的建筑、企业、空间、人口、交通信息的一体化、智能化管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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