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7月1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对《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其中电话提交0份,电子邮件0封,其它1。
二、部分采纳情况
序号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第十六条【虚假房源认定】用户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与第二十条“用户禁止发布下列信息:(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重复。建议删去其中一项。 |
采纳 |
已根据反馈意见删除第十六条第一款“用户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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