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Wuzhj@pcl.cn |
征求意见稿基本和广东省通知文件在申报条件、程序、资助额度方面保持了一致,只是在资助方式方面,建议深圳市能够将资助经费(特别是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博士后个人,一方面可以妥善解决税费问题,另一方面可避免下发至各单位造成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单位内部薪酬体系的冲击等。 |
不采纳。 |
征求意见稿定位为省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的补充,主要解决省计划未覆盖到的我市设站单位,在资助方式等方面应与省计划保持一致。设站单位应做好政策解读,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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