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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来源: 日期:2020-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意见或建议(部分)

处理情况

说明

1

1.同意废止该补贴。拿补贴门槛太低,而且深圳本来就是大城市,很吸引人才。

2.建议取消。上位依据文件取消了,这个文件应该不能执行了。

采纳

2020年3月7日修正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相关条款,租房补贴政策无上位法依据,无法继续执行。

2

1.新引进人才补贴起到了积极作用,吸引更多的优质人才落户深圳。

2.非全日本科学历人才,落户后虽然不能与全日制本科一样享受到租房和生活补贴,但至少能够享受到这个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这个补贴将让非全日制学历人群和全日制学历人群一样享受到政府补贴,由衷扎根深圳。

3.租房费用日渐提高,对外来大学生来深工作深造有极大的经济压力,有此补贴更有益于来深人员。

解释

1.2020年3月7日修正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相关条款,租房补贴政策无上位法依据,无法继续执行。

2.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取消太突然了,应该有一个提前说明的窗口适应期和过渡期。作为在深圳读书的研究生,对于深圳给予大学生的住房补贴有很多关注。2020年3月份刚好开始工作的我实在是接受不了这样刚好被错过啊。希望政策可以有过渡的窗口期。

解释

1.2020年3月7日修正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相关条款,租房补贴政策无上位法依据,无法继续执行。

2.对2020年3月6日前已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引进手续,且符合租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在引进之日起一年内仍可申请租房补贴。

4

以入学年份2017年为界限,应该将非全日制划分开,2017年以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非教育部统招统考入学,一般成为在职研究生。2017年之后,通过统考统招进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应该享受和全日制同等的待遇。综上所述,以往的政策已经不适应2017年改革之后的统招统分研究生群体,这是一个新的群体,希望贵单位能将统招统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考虑范围。

解释

关于“2017年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应纳入人才政策”有关建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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