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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07-2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我局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

  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关于第八条中的“计算时间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年度前5个自然年度”,建议明确项目申报年度是指“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年度”或者是“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申报年度”。

采纳。有关表述修改为“计算时间最长可追溯至资助项目申报年度前5个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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