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至6月1日,我局在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对《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6月1日,共收到2条意见。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经认真研究,现将征集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反馈主体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深圳市***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对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建议增加:对已获得“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 采纳。目前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纳入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管理,有效期内经我市推荐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奖励。 |
2 | 深圳市***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议新增企业咨询管理项目。 | 不采纳。理由:2007年我市已设立企业管理咨询项,在全国开创了中小企业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创新的先河。该计划有效引导企业与管理咨询机构的对接,增强企业借助外脑提高效率质量的意识,促进企业加大在管理咨询方面的持续投入,为企业培养大批管理人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转型发展意识,使企业管理规范性及资源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同时也促进了我市相关行业的发展。实施十二年来,已实现设立之初的政策目标,故不再继续实施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