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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商务局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8-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支持本地会展业发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以及《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商务局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满,特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汇总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深圳市商务局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操作规程(试行)》公众社会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个人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修改情况及理由

1

骆*雄

补贴申请,是否可以不限制只允许深圳市注册的单位或团体,现在举办展会广东省内联动发展相当,或可以允许广东省内注册企业申请补助呢?这样可以拉动更多的省内展览公司深圳办展。

不予采纳

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以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扶持对象。

2

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

建议将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纳入到全市会展业专业展馆的支持范围,在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3万平方米以内规模的展览纳入2元/平方米/天的支持政策中,积极融入深圳“一城三馆”布局,为实现深圳“打造国际会展之都”贡献坪山力量。

采纳

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申报项目应为在深圳市大型专业会展展馆(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专业展会(不含展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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