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至9月18日,我委就《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1年9月18日,我委共收到7条意见和建议,相关反馈如下。
一、关于专家参加评标评审次数限制的意见建议
已采纳。关于专家参加评标评审次数限制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予以明确。
二、关于采用技术手段开展评标评审的意见建议
已采纳。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有利于增强评标评审活动的客观性公正性,有助于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配置效率和效益。
三、关于加强专家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已采纳。加强专家的监督管理,对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四、关于拓宽专家入库条件的意见建议
已采纳。对资质特别优秀的专家,适当放宽相关条件要求。
五、关于专家请假的意见建议
专家请假流程及相关后果等规定,已在本办法中予以明确。
六、关于推行专家职业化的意见建议
根据实际,暂不适合在评标评审工作中推行专家职业化,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
七、关于在职人员参与评标评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在职人员参与评标评审工作,本办法已有相关规定。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