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机构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养老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我局于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通过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将收集到的有关意见建议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反馈。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深圳市养老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