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关于<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3条。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说明,具体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对于“第十一条(一)”,根据实际营商环境,适当降低门槛,建议改为营收增速不低于10% | 未采纳 | 1.该条款主要对标“瞪羚企业”标准,支持培育更多高成长企业。 2.我委已出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可依申请指南申报。 |
2 | 对于“第十一条(二)”,希望扩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希望港澳地区注资的外商企业(在深圳的外商投资企业)也能符合本条件,并且将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放开(时间条件范围设定在2010年或者之前) | 部分采纳 | 1.从深圳市外引入、落户在深圳高新区范围的科技企业,包括港澳注资的外商企业,符合资助条件。 2.该条款主要是支持新增引进市外科技企业落户深圳高新区,实缴注册时间根据当年申请指南具体制定。 |
3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对于“第十条”,新增“对经国家/广东省科技部门认定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开发创新平台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或其他政策扶持” | 部分采纳 | 1.在深圳高新区范围建设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创新平台,属于本办法的支持对象。 2.我委已出台《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等科技计划项目,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可依申请指南申报。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