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我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1室,联系电话:0755-88101140(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xujx@gx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