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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求《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1-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深港涉税服务业联动发展,支持前海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含)内。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chenhong1@qh.sz.gov.cn。

  附件:1.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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