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深圳绿色交通建设,我局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006室(港航管理处)收,联系电话: 0755-25266582(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hglc@jtys.sz.gov.cn ,邮件标题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 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