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规定,现就《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505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755-83948110。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gb@szf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