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供需关系动态平衡,促进行业适度有序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行业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3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809室收,联系电话:0755-83059120(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jwycz@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