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展示。现通告如下:
一、展示方式
(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二)深圳市司法局网站/专题专栏/规范性文件专题栏目https://sf.sz.gov.cn/
二、展示时间
本次公开展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