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以及《深圳市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深圳市民政局起草了《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3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B室,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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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