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前海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提升规划管理质量,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本次《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515室,联系电话:0755-88105412(邮编5180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anghd@qh.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