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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3-08-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我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综合素质,我局结合国家、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最新要求及我市实际,对《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深教〔2015〕39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稿)》。

  为科学编写《实施办法》文本,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为修改完善《实施办法》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

  二、征集方式

  (一)发送邮件。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二)投递信件。通讯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92室,邮政编码:518038,电话:88125492。

  附件:1.《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稿)》

             2.《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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